剪片時想放一首喜歡的流行歌當背景,或影片拍攝時剛好錄到店裡正在播的歌,常會冒出一個問題:要多少錢才能合法用?答案是沒有統一價目表,但取得授權的路其實就那幾條。這篇先講清楚一首歌有哪些權利,再整理三條常見的路。

先搞懂:一首歌有兩層權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說明把音樂分成兩種著作:

  • 音樂著作:詞和曲本身。一首歌通常有作詞、作曲兩個權利人,多半由音樂出版(詞曲經紀)公司代理。
  • 錄音著作:某個版本的錄音,通常屬於唱片公司。

如果是直接用歌手原唱的錄音版本,兩層權利都要處理。智慧財產局的音樂授權 Q&A 指出,製作影片時把音樂收錄進去,涉及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的「重製」;放上 YouTube、Facebook 等網路平台播放,還涉及「公開傳輸」。

另外兩個常見誤會:

  • 不賺錢也要授權。智慧財產局的說明是: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音樂著作、錄音著作,原則上都要取得權利人或其加入的集管團體同意;網路上的利用不論是否營利,都可能影響著作權人權益,非營利的影片放上網路仍應取得授權,除非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規定。
  • 錄到背景音樂也算重製。智慧財產局說明,影片中如果有收音機或電視機播放出受著作權保護的音樂或畫面,就涉及重製;只是輕微、附帶拍到的程度,可能可以主張著作權法第 65 條的合理使用。但如果音樂是影片的重點,就很難用「附帶」來解釋。

在台灣,要向誰取得授權

依智慧財產局「音樂錄音著作授權資訊查詢管道」的整理:

要處理的權利 音樂著作(詞曲) 錄音著作(錄音版本)
重製權 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可協助查詢 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RIT)可協助查詢,或直接洽唱片公司
公開傳輸等權利 音樂著作集管團體(MÜST、ACMA、TMCA) 錄音著作集管團體(ARCO、RPAT)僅管理部分公開傳輸權利

麻煩的地方在於:錄音著作的集管團體並沒有管理重製權,而部落格、社群網站等影音平台上的利用,集管團體只能協助查詢權利人,無法直接授權。智慧財產局也解釋了為什麼不能由集管團體一次授權重製和公開傳輸:著作權是私權,權利人可以自己決定把哪些權利交給集管團體管理。

所以「影片用一首流行歌」在台灣通常不是填一張表就好,而是要分別找到詞曲和錄音的權利人洽談。

第一條路:YouTube 的 Creator Music(創作者音樂)

YouTube 在 YouTube 工作室裡提供「創作者音樂」,讓創作者在平台內處理音樂授權。依 YouTube 說明中心:

  • 適用對象:目前開放給美國的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YPP)創作者,美國以外地區的開放仍在進行中。台灣創作者能不能用,以自己工作室裡是否出現這個功能為準。
  • 兩種用法:一是取得曲目授權,影片保有完整的收益分潤;二是選擇「分享收益」,由影片收益與音樂版權方分帳。
  • 分潤怎麼算:長影片原本的標準分潤是創作者 55%。使用可分潤曲目時,這 55% 會依曲目數量調整,並再扣除最多 5% 的音樂版權成本。YouTube 舉的例子是:用了一首分潤曲目,創作者先拿標準分潤的一半(27.5%),再扣 2.5%,最後是總收益的 25%。
  • 限制:分潤影片不能是直播或 Shorts,也不能有其他會影響營利的問題(例如其他著作權聲明)。

至於授權費是多少,各曲目在工作室內個別顯示,YouTube 沒有公開統一價目,本文也不列數字。

第二條路:授權音樂庫

如果不是非用某首特定流行歌不可,用授權音樂庫是最省事的方法:

  • YouTube 音樂庫:YouTube 工作室內建,可免費使用。YouTube 說明中心表示,從音樂庫下載的音樂與音效不會被權利人透過 Content ID 系統聲明版權;部分曲目採創用 CC 授權,需在影片說明欄標示出處。YouTube 同時提醒,它只保證自家音樂庫的曲目,其他頻道或音樂庫標榜的「免版稅」音樂出問題,YouTube 不負責。
  • 第三方授權音樂庫:市面上有訂閱制或單曲計價的商用音樂平台,有些也提供流行歌曲的授權。價格、可用平台(是否包含 YouTube 以外)、商業用途、授權期限都依各平台條款而定,使用前要看清楚,並保留授權證明,日後收到版權聲明時才能提出。

第三條路:直接找權利人談同步授權

想用的歌不在上述管道裡,就只能直接找權利人談。把音樂和影像結合使用的授權,國際上常稱為同步授權(sync license)。在台灣,依前面的表格,詞曲部分可透過 MPA 查詢權利人、錄音部分可透過 RIT 或唱片公司。

價格沒有公定行情,需要個別詢價。詢價前,先把這些條件整理好,對方才能報價:

  • 哪一首、哪個版本:用原唱錄音,還是自己重新演奏(只需處理詞曲)。
  • 怎麼用:當背景音樂還是影片主題、用多長一段。
  • 在哪裡用:只放 YouTube,還是也要放其他社群平台、廣告。
  • 用多久:限期還是永久。
  • 商業性質:個人頻道、業配影片或品牌廣告。

一般來說,愈知名的歌、愈突出的用法、愈廣的範圍與愈長的期間,對方報價可能愈高,實際仍以權利人報價為準。

沒授權就上傳會怎樣

YouTube 說明中心對 Content ID 聲明的說明是:

  • 權利人可以依設定選擇封鎖影片、在影片上投放廣告收取收益,或只追蹤觀看數據,做法可能因國家或地區而異。
  • 單純的 Content ID 聲明不會導致警告;但如果權利人提出有效的移除要求,就會收到著作權警告。
  • 收到聲明後,可以用工作室的工具移除那首歌、剪掉片段,或改用 YouTube 音樂庫的曲目取代。

比較穩妥的順序是:剪片前就先決定音樂來源,而不是影片做完、上傳被聲明後才回頭找授權。

2026-10 補記:Creator Music 逐步停止付費授權

YouTube 說明中心的「開始使用創作者音樂功能」頁面已更新:Creator Music 自 2026 年 8 月起逐步停止付費授權,創作者可以購買並使用付費授權到 2026 年 8 月 10 日;已套用在影片上的付費授權在到期前仍有效,到期日前沒用掉的授權會自動退款。之後要在 Creator Music 使用曲目,主要是透過分享收益的方式。實際規則以 YouTube 說明中心最新內容為準。

小結

  • 一首流行歌有詞曲和錄音兩層權利,放上 YouTube 涉及重製與公開傳輸,不營利也要授權。
  • 在台灣,詞曲可透過 MPA、錄音可透過 RIT 或唱片公司查詢權利人;平台影片的利用,集管團體通常無法直接授權。
  • 三條路:Creator Music(目前限美國 YPP,可分潤)、授權音樂庫(YouTube 音樂庫或第三方平台)、直接找權利人談同步授權。
  • 授權金額沒有公定價,一律以權利人或平台報價為準。

參考資料

本文為一般著作權常識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是否需要授權、該向誰取得,以著作權人、智慧財產局說明與專業律師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