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貸算進退休金之前,先看它還剩幾年
這一集的標題是「稅務、繼承與錯誤配置」,簡報裡真正談稅務與繼承的只有一頁,大部分時間是學員問答。其中有一段關於房貸的對話,牽涉的不是稅,而是退休規劃裡一個很常見的算法問題。另外那一頁繼承的簡報,有一個說法也值得查證,放在後半段。
「生活費加上房貸,乘以30倍」
一位住在加拿大的學員,房貸到期要續約,銀行願意讓她增貸(refinance),利率4.2%,攤還期25到30年。她原本打算三到五年內把房子賣掉、五年內退休,所以猶豫要不要多借。
James老師的回答是應該借,借出來的錢放進433配置,「30年打死不還」;並且提醒:「五年後你退休的時候,你的生活費加上這個房貸要繳的錢,就是你的退休所需資金。」
另一位學員接著追問,James老師給了一個算例:「你一年是花10萬美金,你說你要30倍的退休,那就是要準備300萬;如果說還款多了8萬,那你就要18萬乘以30倍,就要540萬了。」理由是:還款的錢「一定不可以賣股票」。
把房貸放進退休規劃,方向完全正確,很多人算退休金時只算生活費,忘了每個月還有一筆固定的房貸。但「乘以30倍」這個算法,把房貸和生活費當成同一種支出,這裡值得拆開來看。
房貸和生活費,是兩種不同的支出
生活費有兩個特性:它會隨通膨上升,而且只要人活著,就一直存在。所以用「年開銷的若干倍」來準備,背後的假設是這筆錢要撐很久、而且會越花越多。
房貸還款剛好相反:
- 金額固定。不會因為物價上漲而增加,反而會因為通膨,實質負擔一年比一年輕。以每年通膨2.5%計算,15年後同一筆還款的購買力大約只剩今天的七成,30年後不到一半。
- 有到期日。繳到最後一期就結束了。
- 房子賣掉就沒了。賣房時,剩餘的貸款會從賣房款裡結清,之後不再有月付。
把這三點放在一起看,「8萬乘以30倍=240萬」剛好等於一筆剛開始、還要繳滿30年的房貸,未來全部還款的總和。對一筆剛借、要繳滿30年的貸款來說,這個算法在名目上是夠的,因為通膨會讓後面的還款越來越輕。但如果房貸只剩10年,要準備的上限大約是80萬;剩5年,大約40萬;如果打算三到五年內賣房,退休那一天可能根本沒有房貸了。
所以比較精確的算法是分開處理:生活費用倍數準備,房貸用「剩下幾年 × 每年還款」另外準備一筆,或是直接規劃清償。差別可能是好幾年的工作時間:一位明明已經可以退休的人,可能因為把一筆十年後就會結束的支出乘上30倍,而多工作好幾年。
增貸再賣房,其實是把房子裡的錢搬到股票裡
那位加拿大學員其實也問到了這一點:如果三到五年內賣房,借出來的錢不還,「最多不過我到手的錢會刨掉我借的錢」,是不是這樣?James老師說對,兩者不影響。
這個理解是對的,而且可以說得更白一點:增貸投資、幾年後賣房,等於把房子裡的一部分權益,提前搬進股票裡。賣房時,銀行從賣房款扣回貸款,她手上的股票部位不必動。期間的風險有三個:
- 這幾年的月付要由薪水支應,萬一收入中斷,就要回到「賣股票還款」的情境。
- 如果賣房時房價下跌,扣掉貸款後拿回的錢會比預期少;如果同時股市也下跌,等於兩邊一起縮水。
- 利率不一定鎖得住。加拿大的房貸通常把「攤還期」和「利率期限」分開,攤還期可以長達25到30年,但利率只在幾年的期限內固定,期限到了要按當時的利率續約。4.2%未必是一個30年不變的數字,續約時的月付可能更高。
這些都不是不能借的理由,而是借之前要先想清楚的條件:月付靠什麼繳、房價和股價同時下跌時撐不撐得住、利率重訂時月付增加多少。
繼承海外遺產「沒有step-up」?這個說法要小心
這一集簡報唯一的稅務頁(第14頁)寫的是:美國稅務居民繼承非美國人的海外遺產(房子、股票),「都沒有cost basis step-up」,繼承人賣出時要用長輩當初的取得成本計算資本利得,所以「最佳繼承非美國人海外資產是現金」。
這個結論講得太滿了。依IRS Publication 551,繼承取得的財產,成本基礎原則上是被繼承人「死亡當日的公平市價」,一般規定並沒有因為死者是外國人、或資產在美國境外就排除。James老師在口頭上的理由其實不同:海外的金融機構不會幫你做成本調整,繼承人拿不出死亡當天市價的證明,國稅局就不承認;他也說「當然也很多模糊地帶」。
所以實務上的重點應該是「證明」,而不是「規則上沒有」:
- 繼承時保留死亡當日的估價報告、對帳單或交易所收盤價,作為日後計算成本的依據。
- 美國稅務居民從非美國人繼承的財產,一年合計超過10萬美元時,要用Form 3520申報(這是申報義務,不是課稅)。
- 少數特殊資產的成本規則比較複雜,金額大時應找熟悉跨境稅務的會計師確認。
「最好繼承現金」對簡化手續確實有幫助,但如果長輩手上是房子或股票,為了這個理由提前全部賣掉,可能在長輩所在的國家先產生稅負或交易成本,反而得不償失。
小結
這一集兩個看似無關的段落,其實是同一個習慣:把不同性質的東西用同一條規則處理。房貸被當成永遠存在、會隨通膨上升的生活費,乘上30倍;海外遺產被當成一律沒有成本調整,最好全換成現金。規則簡單好記,但用錯地方,代價可能是多工作幾年,或多繳一筆不必要的稅。把房貸算進退休規劃之前,先看它還剩幾年、房子會不會賣;講到繼承的成本,先問的是「拿不拿得出證明」。
影片:00552【你不知道的致命風險,沒有它,投資都是假的;稅務、繼承與錯誤配置】(CLEC投資理財頻道,2026年2月7日)
簡報:CLEC 官方週講簡報(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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