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匱乏」的重點不是匱乏,是適度
CLEC James 漫談第二十集,從一封家長來信講起。孩子大約十七、八歲,家境不錯,父母在孩子成年前後陸續給了他三十萬到五十萬美元,換算台幣大約一千萬上下,希望他以後不用為錢煩惱。結果孩子沒有建立金錢觀念,錢很快花在名牌、娛樂、旅遊上,甚至開始借錢消費,不願意工作,跟父母的關係也越來越緊張。
James老師的結論是:不要把財富直接送給孩子,而是把創造財富的能力留給孩子;適度匱乏,才是孩子茁壯的開始。
錢沒辦法代替能力,這點有研究支持
「突然拿到一大筆錢,不代表財務狀況會變好」,這不只是長輩的經驗談。
經濟學家 Hankins、Hoekstra、Skiba 在 2011 年發表過一篇研究,追蹤美國佛羅里達州一種樂透的得獎者,比較中大獎和中小獎的人後來有沒有聲請破產。結果發現,中大獎的人在得獎後一兩年內聲請破產的機率確實比較低,但到了第三到第五年,差距就消失了,破產只是被延後,沒有被避免。
這個研究的樣本是買樂透的人,不能直接套到每個家庭;但它支持一個很樸素的觀察:如果原本的消費習慣、借貸習慣、判斷能力沒有改變,一筆錢能改變的只是「什麼時候出問題」,而不是「會不會出問題」。這正是那封信裡發生的事。
但「匱乏」用錯地方,會傷人
這一集的標題是「適度匱乏」,很多人聽到後只記住了「匱乏」,忽略了「適度」。
行為經濟學家 Mullainathan 和 Shafir 在 2013 年出版的《匱乏經濟學》(Scarcity)裡整理過一系列研究:真正缺錢的時候,人的注意力會被眼前的缺口佔滿,留給長期規劃、自我控制的心智頻寬變少。他們和同事在印度做過一個研究,同一批農民在收成前手頭緊的時候,認知測驗的表現明顯比收成後差。也就是說,長期、真實的匱乏不但不會培養能力,反而會削弱做好決定的能力。
所以「適度匱乏」要成立,有一個前提:基本需求必須是穩的。仔細看 James老師列出父母應該提供的東西,其實很明確:有地方住、有飯吃、有書念,在孩子還沒有經濟能力之前,提供基本生活所需。他要孩子自己爭取的,是最新款手機、更多衣服、更高的生活品質,這些是「想要」,不是「需要」。
換句話說,他說的不是讓孩子吃苦,而是讓孩子在安全的地基上,感受到「想要更多,就要自己去換」這個回饋。
這跟「吃苦不是美德」並不衝突
本站之前寫過一篇〈吃苦不是通往成功的門票,只是吃苦而已〉,乍看跟這一集的「適度吃苦是教育」互相矛盾。
其實兩者講的是不同的東西。那一篇反對的,是把吃苦本身當成目的:熬夜、加班、忍受不合理的對待,以為苦撐就會換來成功。這一集提倡的,是讓孩子親身經歷努力和結果之間的連結:打工存錢買到手機,知道錢從哪裡來;自己付房租,知道生活要花多少。
前者是沒有回饋的苦,後者是有回饋的不滿足。教育孩子要的是後者。
「像把毒品交給沒有自制力的人」,講得太滿了
James老師用了一個很重的比喻:年輕人突然擁有大筆錢,就像把毒品交到沒有自制力的人手上。這個比喻有警示效果,但不需要照單全收。
有些家庭給孩子資產,同時陪著孩子學怎麼管理,例如從小額開始、讓孩子自己做決定也自己承擔後果、或用分階段、有條件的方式撥付。問題通常不是「給了錢」,而是「只給錢、沒有給判斷力」,以及「給的時機早於孩子準備好的時機」。
比較實用的問法可能是:這筆錢交出去之後,孩子是多了一個練習的機會,還是少了一個需要努力的理由?如果是前者,給錢不一定是壞事;如果是後者,給得越多,傷害可能越大。
小結
這一集的核心,跟本站另一篇〈你是真的為孩子好,還是在幫自己還債?〉其實是同一件事的兩面:父母給的東西,到底是在解決孩子的課題,還是在安撫自己的焦慮?
不讓孩子吃苦,往往是父母捨不得;讓孩子過度匱乏,又會削弱他做好決定的能力。中間那條線,大概就是 James老師列的那張清單:把住、吃、讀書這些基本的穩住,其他的,讓他自己去換。最後留給孩子的,不是一筆會花完的錢,而是知道錢怎麼來、怎麼留、怎麼用的能力。
Podcast:EP20 別把財富直接送給孩子:適度匱乏,才能培養他創造財富的能力(CLEC James 漫談)
原文:別把財富直接送給孩子:適度匱乏,才能培養他創造財富的能力(CLEC168 X 帳號)
留言討論
留言載入中…
留言會公開顯示,請遵守留言規範;違規留言會被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