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財務獨立,再買房:900萬退休目標,放進自住房以後就不夠了
最近幾年FIRE很興盛——不是你被fire,而是財務獨立、提早退休(Financial Independence, Retire Early)。我想要的不是到了某一天就什麼都不做,而是讓工作不再是生活中非做不可的事:可以繼續做本業、發展副業或創作,也可以自己決定生活怎麼安排。我最早用4%法則算出自己的退休目標是900萬,後來把想買的房子也放進去,這個數字就不夠用了。
本文是我個人的財務規劃與情境試算,屬於投資教育分享,不構成個別化投資建議。每個人的收入、家庭支出、風險承受度與銀行核貸條件都不同,不能直接照抄;投資與借款都有風險。
90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我預估自己一個月花3萬,一年就是36萬,用4%法則倒推:36萬除以4%,剛好900萬,也就是準備25倍的年開銷。
4%法則來自美國財務顧問威廉.班根(William Bengen)1994年發表的退休提領研究,他用美國歷史市場資料與股債配置,測試退休資產能承受多少提領。一般說的4%法則,是退休第一年先提領初始資產的4%,之後不是每年重新拿當期資產的4%,而是把第一年的提領金額按通膨調整。
但它不是任何人照做都一定成功的公式:它建立在特定國家的歷史資料、資產配置跟退休期間上,未來的報酬、通膨、稅務都可能不一樣。所以900萬沒有算錯,它只是回答一個很單純的問題——一年花36萬,按4%法則估算需要多少投資資產。
從「提領」到「借」:買借死帶給我的轉變
後來我透過CLEC的James老師接觸到買借死(Buy, Borrow, Die)。這個說法最早是美國南加大稅法教授愛德華.麥卡弗里(Edward McCaffery)在1990年代中期提出,用來解釋美國富人如何利用當地稅制持有資產、借款取得現金、再把資產留到身後。這篇只借用其中「借」的資產活化概念,不把美國的傳承與稅制直接套用到台灣。
它帶給我最大的轉變,不是把4%改成3%或2%,而是先用資產配置累積資本利得,再運用負債把資產轉換成可以使用的現金流,盡量不急著賣掉核心資產——也就是上一篇談的股票質押。我替自己設了一條防線:累積股票質押接近流動股票資產的20%,就停止新增。
這裡要分清楚兩個看起來都叫4%的數字:班根的4%法則是出售或提領退休投資組合;後面講的「生活質押2%加房貸質押2%」是透過借款取得現金、會累積負債。數字剛好都是4%,現金流性質完全不同,不能當成同一套方法。
退休資產要分成三個抽屜
重新檢查目標後我發現,退休不能只看一個總資產數字,至少要分成三個抽屜:
- 流動投資資產:像長期持有的廣泛分散股票ETF,可以出售、也可以質押,是規劃財務獨立現金流的核心。
- 自住房:提供居住空間跟生活穩定,但只要沒打算賣掉、出租或增貸,它就不會直接變成可以花的現金。
- 勞保跟勞退:視為未來額外的退休收益與安全墊,但我不會因為預估將來能領到這些錢,就把要準備的投資資產目標往下調。它們跟我用投資資產計算的提領率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
我目前住在父母的自住房,所以最初每月3萬的生活費沒有房租,也不包含未來買房成本——這就是為什麼900萬只能回答第一個問題,不能代表完整的人生目標。
房子不能拿來吃
這句話聽起來有點嗆,但我的意思不是房子沒用,也不是租屋一定比買房好。自住房可以給你穩定的居住空間,不用擔心房東不續租;退休後如果房貸已經還完,也能降低租金上漲的不確定性,這些都是房子的價值。
可是居住價值、帳面價值跟生活現金是三件不同的事。一間價值1500萬的自住房,只要你還住在裡面、沒有出售出租或增貸,每個月能轉進生活帳戶的錢還是零。所以計算可提領的退休資產時,我不會把房屋價值全部算進去:房子負責讓我住,投資資產負責提供流動性。
常聽到「房子平均每年漲4%到6%」,但內政部住宅價格指數顯示答案沒這麼簡單。2012年第3季到2026年第1季,全國名目房價年化增幅大約4.5%;分地區看,台北市約2.4%、新北市約3.9%,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約5.1%到5.5%。這些只是房價變化,還沒扣房貸利息、稅費、仲介費、管理費跟維修成本,不能當成房產投資的淨報酬,更不能假設未來照著過去走。
對資本還不夠厚的小資族來說,太早買房,頭期款會先抽走一大筆本金,房貸跟持有成本又持續壓縮每月現金流,原本能累積ETF的資金也跟著下降。所以我的順序是:先累積流動資產達到財務目標,再買房。
第一階段:先完成財務獨立門檻
一年生活費36萬,不同提領率對應的門檻:
- 4%:900萬
- 3%:1200萬,作為過渡門檻
- 2%:1800萬,作為理想生活線
財務獨立不代表從此什麼都不做,差別是工作收入不再是整套計畫非有不可的前提;有收入時就少借一點,增加安全邊際。達到第一階段,我才會開始評估第二階段:買一間自住房。
第二階段:買房後的2%+2%現金流
用一間1500萬的房子示範:頭期款300萬、房貸1200萬、30年,房貸利率抓3%,股票質押利率抓4%。買房後,每年透過股票質押取得的現金依用途分開記帳:
- 生活用途:最多占流動股票資產的2%,負擔生活費與這部分累積的質押利息。
- 房貸用途:最多2%,負擔房貸本息與這部分累積的質押利息。
- 兩者合計上限4%,但要分開追蹤,不能因為總數還沒到4%就讓其中一種用途無限制增加。
用質押的錢償還房貸本金,房貸餘額下降、房屋淨值增加,某種意義上是用槓桿資金投資自己的房子;但股票質押負債會同步增加,仍然占用房貸用途的2%額度。
門檻至少要分四個階段看:第一年能不能啟動、能不能走完寬限期、寬限期結束後能不能承擔本金、完整30年會發生什麼事。第一年的數字只能證明現在有啟動跟支付能力,不代表後面29年自動安全——股票會漲也會跌,利率會變,收入不一定每年相同,每年借出來的錢跟利息還會一年一年累積。沿用上面的條件,在股票資產完全不成長的假設下:
- 啟用寬限期、只看第一年:購屋前股票約需2133萬。
- 走完5年寬限期:約2451萬。
- 連寬限期結束後第一個攤還本金的年度都納入:約4183萬。
- 完全不用寬限期、第一年就正常攤還本息:第一年約3392萬,走完前5年約3927萬。
這些數字都包含準備賣出的300萬頭期款,但還沒加入交易、裝修、管理、維修跟緊急預備金,也不是完整30年的安全答案。如果現在還沒達到這些門檻,我的答案不是立刻研究質押、也不是趕快上車,而是把注意力放回能控制的事:提高本業收入、發展副業、持續創作、增加每月真正可投入的資金,以及不讓自己太早背上超出能力的負債。
買得起之後,三種付款方式
當股票淨資產已經超過房價,其實本來就有能力全額買房,真正要比較的是哪種方法能在成本跟風險可控下保留更多流動性:
- 全額付款:最簡單,沒有房貸利息、升息跟續借問題;代價是1500萬一次從流動資產轉進自住房。淨資產沒消失,但原本能出售、能質押、能分散的資金,變成不能直接支付生活費的房屋淨值。如果只有剛好足夠的財務獨立資產,這樣做會直接拆掉生活現金流系統。
- 一般房貸+本業或家庭收入繳款:最重要的基準組,結構簡單,沒有再用質押支付另一筆債務,但未來一段時間房貸仍依賴工作收入。如果本來就打算繼續工作,這條路完全合理。
- 房貸購屋+低比例股票質押支應生活與房貸:保留最多流動資產,但同時承擔房貸、質押、股價波動、利率與續借風險。它不是天然最好的一條,只是資產運用最積極、也最需要停止線的一條。
寬限期只是把本金延後
依目前青安3.0的官方條件,房貸年限最長40年、寬限期最長5年,但實際額度、成數、年限跟寬限期仍由銀行依個人信用、收入與還款能力審核,不是申請就一定拿得到。社群上有人分享3年再延3年、再延1年合計7年的經驗,但那不是權利,不能放進基準計畫。另外,這個試算用的是一般房貸3%,比青安優惠後的利率保守,就算拿不到青安也站得住(青安3.0一般家庭上限1000萬、新婚1200萬、有未成年子女1500萬,申貸時須未滿50歲、本人年所得不超過200萬,房屋總價也有上限)。
以1200萬房貸、3%利率來看:
- 寬限期只繳利息:每月約3萬元。
- 不用寬限期,30年本息平均攤還:每月約5萬600元。
- 先用5年寬限、總年限不延長:剩25年攤還,每月約跳到5萬6900元。
寬限期前面看起來很輕,後面不一定比較輕,它只是讓資產多保留幾年流動性、同時把本金壓力往後移。以2133萬的門檻算,2%是42萬多,而1200萬的3%利息一年36萬,只用掉這筆額度的八成四;剩下的差額是彈性,不是可以花的額度,要留給利率上升、銀行降成數或收入斷掉的時候用。寬限期結束後年付會從36萬跳到68萬,前面4183萬的門檻算的就是這件事(2%是83萬,還撐得住)。
雙向接力,但換擔保品不是去槓桿
寬限期結束、開始攤還本金後,房貸餘額下降、房屋淨值增加;但如果錢來自股票質押,等於把一部分負債從房貸端搬到質押端,不是把債務消掉。當累積股票質押接近當期流動股票資產的20%,我的原則不是繼續借、也不是自動賣股,而是停止新增質押。如果那時一般房貸已償還部分本金,且銀行契約、鑑價跟授信都允許,才考慮用回復型或理財型房貸,把一部分週轉需求交回房產端。
這就是我說的雙向接力:前期由偏成長的股票保留成長空間,後期再看房屋累積的淨值能不能提供另一個流動性來源。但換擔保品不是去槓桿——購屋房貸、股票質押跟理財型房貸可能同時存在,銀行也不保證核准想要的額度、利率或只繳息條件。理財型房貸是備援工具,不是碰到20%停止線後一定會自動打開的逃生門。
真的要執行前,先回答7個壓力測試
不能只拿平均報酬率減掉利率,看到正數就說可行。我們控制不了每年的市場報酬,能控制的只有借款比例、現金流跟停止規則:
- 股票先跌30%甚至50%,質押比例會不會立刻逼近追繳區?
- 房貸利率升到4%或5%,房貸額度還守不守得住2%?
- 質押利率升到5%或6%,利息滾進負債後,20%停止線會提早多少?
- 銀行只給3年寬限甚至完全不給,能不能從第一年就承擔本息?
- ETF十年沒有成長,這套系統還能不能運作?
- 券商或銀行不續借、降低額度,理財型房貸也沒核准,哪一筆錢要先還?
- 房屋維修、醫療跟家庭支出同時出現時,有沒有獨立的緊急預備金,而不是再借一筆?
只要有一題沒有答案,我就不會把數學起點叫做安全門檻。伴侶收入、勞保跟勞退仍然只當額外安全墊;如果真的和伴侶一起買房,房屋持分、頭期款來源、每個人的債務責任,以及其中一人收入中斷時怎麼辦,都要在簽約前說清楚。
小結
回頭看,900萬沒有算錯,只是我的方法後來不再只是一條4%法則:自住房負責居住,勞保勞退負責額外安全墊,流動投資資產才負責提供未來的現金流跟選擇權。所以順序很清楚——先達成財務獨立再買房,不是靠買房來退休,也不是靠雙重負債買原本負擔不起的房子。有能力才買房,不靠房子翻身。這篇談的仍是買借死三步驟中的「借」,資產怎麼買怎麼配置、以及涉及台灣傳承與稅務的「死」,之後會各自用一集補齊。
影片版整理:EP03 「多元」成家,先財務獨立,再買房(布萊茲的投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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